2008年2月28日 星期四

快28了

距離我滿18歲已經要10個年頭,時間過得真快



昨晚,倒我家債的人打給我,看來他是接到法院通知了

他說不希望連累到他兒子,欠錢的是他........blabla



不過因為他用兒子的名義在支票後背書(我媽是另一個背書人)

所以在他脫產的情況下,我們只有找上他兒子

記得半年多前我就跟他們家談過,話講得很清楚了



不肯債務協商我們就上法院,如果你很在乎

出社會前就要背一條法院強制執行的記錄,那麼就來簽切結

那個時候拿不出誠意,現在又變得出什麼新把戲?



對方說如果他死了我們家就什麼也拿不到,不要做那麼絕

嘴巴裡我答應說,好好好,我再去跟我媽他們商量再做答覆,然後掛電話

我心裡想,我也沒當真錢拿得回來,死了我正好死心也算平安



拜我媽那些豬朋狗友所賜,我們家虧得比賺得多

辛苦了大半輩子什麼福也沒享



每個月被帳單跟銀行追著跑,我嘗過

誰同情呢?只有靠自己撐過去

這十年真的不容易過



你家很辛苦喔?你兒子大學念六年才畢業死不去賺錢,別人家小孩是活該喔

TMD




8 則留言:

  1. 有良心就不會倒別人債

    倒債的人沒心沒肝沒肺私房錢倒是不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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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這四年....我也不容易過阿,你說對不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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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因為阿扁當選,所以這四年不好過

    ㄏ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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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他很愛他家兒子ㄝ...說不希望連累到他兒子,這種人真是王八

    蛋,別人家的小孩就死不完ㄡ,一定要告他告到他爬不起來啦,

    用死來威脅別人是最令人討厭的,如果有這麼堅定的勇氣去

    死,那為什麼沒有勇氣去負起責任!



    還有玲玲...快28了...這個標題是要我們叫你二八佳人嗎???

    ㄝ...我說不出口啦!!!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

   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ㄚ...吼...笑到好痛ㄡ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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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你是放三天假太閑

    放到腦袋壞去喔~~

    我生日過後請叫我

    28佳人之新莊傳播正妹

    感恩咧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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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我在澎湖一個每月一萬的會

    在五年前蘋果剛創報我報到時也被倒了

    我了大約近一百萬

    唉~~債主一年還一次

    據我估計

    等我五十歲時還還不完





    妳快28了喔

    我要四十了啦~~~

    嗚嗚嗚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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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40..28..18..

    你們是在報明牌唷

    我只知道

    年齡不是問題

    身高不是距離

    體重不是壓力



    不要比悲慘咩

    強一點吧

    各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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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. 這篇寫的不錯繼續,加油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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